为规范居民户籍登记地址,方便群众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从即日起,济南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济南市区范围内常住户口居民,户籍登记与实际住址不一致的“空挂户口”进行专项清理。 属于“空挂户口”的居民,可携带户口簿和相关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直接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或住址变动,其中尚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可同时办理申(换)领手续。(记 者 刘洪智 通讯员 马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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