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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济南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外的居民供热价格不一,不少用户对此不满。在此次调价申请中,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建议小区自主供热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目前济南市城区集中供热主要有三种形式,即由热电联产企业、区域供热企业和居民小区自有供热设备供暖。居民小区自有供热设备供暖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收费高和不按政策收费的现象,引起不少用户反对。为规范小区自主供热价格管理,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建议今后对采用自有设备供热的居民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采用燃煤锅炉供热的单位须以此次调整后的居民集中供热价格为基础价,允许上下浮动10%以内;采用燃油、燃气等自有设备的居民小区供热价格,由物价部门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指导价。(牟明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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